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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好不容易才得个女婿,当然不能让他给死了。”
木老三说得理直气壮。
其他人都觉得挺有道理。
毕竟徐家小子,也是十里八乡长得最为俊俏的少年郎。
而木猎户家的傻闺女,要是不出这事的话,根本不可能议亲,除非是嫁给老光棍。
“人家都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徐家小子等于是我闺女的人了。”
在场的众人,感觉这话有点怪怪的。
“既然徐家不肯拿钱出来治,那我来出银子。”
其他人又开始觉得眼馋,这当猎户果然比种田来钱快。木老三一看就是存了不少钱,要不然的话,不可能这么财大气粗。
唉,要不要去学打猎呢?
“你爱治就治呗。”李氏完不当一回事,只要不让她出银子就成。
“我木老三就算出银子,也得出个明明白白。今天就请在场的做个见证,徐家小子眼看着是快病死了,是徐家不肯出银子去城里看病。我木老三出钱,以后徐家小子就是我木家的人,跟徐家没有关系!”
瞅瞅这一大家子,没一个顺眼的。
正好,他只想要女婿,不想要这群吸血的水蛭!
“你的意思是,让徐瑞卿入赘?”
徐家族长皱眉,这年头除非是游手好闲,不顾父母宗族的不孝子,才会入赘。徐家要是有个入赘的子孙,那名声上可不好听。
木老三之前好像有听徐瑞卿提起过,他想考科举。
这小子心思可大得很,不愿意一辈子在土里刨食,要是入赘的话,好像对科举有碍。
于是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我要他入赘干什么?万一要是入赘,那岂不是心安理得在我家吃闲饭?”
繁星恰在这时抬起头来,一本正经对木老三道:“闲饭,给他吃。”
她可以养着徐瑞卿小花花,本来就是该她养的。
村里人大惊,木老三的傻闺女看来是真认定了徐家小子了。
明明傻不愣登的,竟然还知道想养着徐瑞卿吃闲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