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开始明白喜欢他,应该是从栗子树开始的吧,施向超并不是北山村和北水村人,是钱家村人,所以之前她在回家路上遇见他就很意外,她看见他往比较偏的林子里走,多嘴叫他别往里边走,不安全的,说完又后悔,怕人家觉得她多管闲事。
施向超没觉得她多管闲事,告诉她里面有栗子树,还是小时候跟外公路过这里,外公告诉他的。
施向超外公是北山村人,外公在他小学时候去世了,外婆去世得更加早,不过她妈妈还是会偶尔带他去北山村看亲戚,他是妈妈和亲戚说话的时候,特意过来捡栗子的。
他还告诉她说栗子有很多,等他下次再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让她和她爸妈说一声,把栗子捡回来,只是小心刺,这里面是没野兽的,不用怕动物。
施向超叫她来捡,肯定会告诉她怎么走,李芬芸自然跟着他走了,他还让她抓着他的手,告诉她哪里可以走,哪里有坑。
记得那时候姐姐都还没结婚,看到栗子还问哪来的,姐姐后来结婚了,叫她拿红鸡蛋分给学校里面的小姐妹。
她哪来的小姐妹,镇上能读到初中的就很少,更不用说女孩子了,班里女孩五个手指头可以数得过来,她没有一个关系好的,红鸡蛋送给施向超了。
他很聪明的,不像她,必须要很努力学习才可以跟上,非上课时间她也学习,休息日她都会去学校学习,施向超有空时间则是在家里帮爸妈干活。
他只在正常上课时间学习,完成作业,这样就能考第一,她羡慕他,她要想追上他,只能付出更多努力。
关于他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李芬芸总是很清晰的。
王大芹本来就是个没主意的妈妈,多数时候听女儿的话,至于李芬芳,觉得自己只是个嫁出去的姐姐,妹妹的事不能管太宽了,所以很默契的,都决定由她自己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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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露露真厉害。”看见女儿朝自己走过来,李芬芳夸了一句。
母女两个本来就只有三四步距离,但是女儿学走路又进步了,作为妈妈的李芬芳肯定会夸一句。
时间已经到了1986年,露露过了一岁,已经会走几步路,会喊爸爸妈妈了。
“惊心动魄”走到妈妈身边,露露就抱住了妈妈的腿,累坏小娃娃了。
“芬芳,县城运输队的活我今天领完工资就结束了,之后的事情到省城定居再说。”张平江刚好回到家里,弯身摸了摸露露的小脑袋,告诉媳妇这个消息。
过年时候张平江就已经和李芬芳说过这事,李芬芳没反对他的决定。
家里有存款,而且他当司机这么多年了,短途的还好,长途的要好久不着家,早些年她年纪轻,觉得这工作好,稳定,现在不这么觉得了,辞掉没事。
以后定居在省城,张平江也跟她说过,她虽然不想离开老家,但还是同意了,宛芝以后也要跟花警察到省城,她还有说话的人。
想到佳佳和梅丽姐,她其实是惆怅的,毕竟两个都能算是她好姐妹,这么几年关系也很好,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一起干活,没有谁看不起谁。
再多不舍,她还是决定陪张平江去省城定居了,她知道省城肯定是有瞧不起农村人的,别说省城,县城都有,张平江说以后去做生意,打交道的人肯定不少,有些时候还要她这个媳妇陪着一起。
但愿碰见会鄙视人的,也放心里鄙视,她脾气不好,没准和人家吵起来,不晓得传出去别人要怎么编排她和张平江。
“你把茶园子的事情和建业交代好,这样应该没什么事情了。”按照张平江的决定,村里茶园子就交给建业管着了,以后和省城的联系也交给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