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浑身醉醺醺的男人正在打骂一个衣衫褴褛,佝偻着身子的老女人。
女人的脚边,是被踹碎的木盆,旁边散乱着几件湿漉漉的衣服。
不少人正在围观,指指点点,看着热闹。
姜芙竖着耳朵,就听见几个女人在旁边说道:“造孽,这刘二狗又在打婆娘,喝点马尿就不做人了!”
“就是,一个大老爷们,整天人事不做,还要女人靠浆洗衣服赚钱养家!”
“哎,都是命,咱们女人就是命苦啊,下辈子做猫做狗也不要做女人了……”
说话间,叫刘二狗的男人啐了一口,从女人的袖子里掏出几个铜板,扬长而去。
女人半天爬不起来。
最后,还是一个看热闹的大娘上前搀了一把,女人才捡起衣服和坏了的木盆,摇摇晃晃地走了。
姜芙这才注意到,她的脸颊上居然有一条长长的疤!
看那疤的样子,像是用什么利刃割的,少说也得有十几年了。
旁边有妇人嘟囔道:“这春杏真是个轴的,人家做主子的相中了她,要她做屋里人伺候,她竟拿刀划了脸,说什么死也不做小妾。这倒好,主子给她配了人,虽说是正头娘子,要我说还不如做奴婢呢,瞧这一天天过的是啥日子呦……”
再有其他人三言两语,拼拼凑凑,姜芙终于也听明白了。
她不禁有些后怕。
要知道,她之前也不是没想过,不如找个什么机会,毁个容啦,抱个病啦,甚至扯上生肖相冲,或者八字不合什么的,哪怕暂时被叶氏厌弃,总好过做邓芃的通房。
即便牛逼如熹贵妃,当初不都装病避宠吗?
结果眼前这一幕,给了姜芙当头一棒。
是了,这可不是讲人权的时代。
管你是大丫头还是小丫头,只要没了价值,把你往庄子上一丢,自生自灭,那都算好的。
提脚就卖了,再拿银子买新人,也是正常操作!
姜芙只觉得身上寒浸浸的,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了伯府。
好在天儿冷,大家见她脸色发白,嘴唇发青,都下意识地认为是在外面冻的,并没有多想。
绯蕖用手指戳了戳姜芙的额头,小声教训:“怎么就走得那么快,都不知道带个暖手炉,等我追出去,都没影儿啦!”
没有外人在,姜芙也促狭起来:“你不怕那暖手炉落她手里?到时候一噘嘴,一扭腰的,非要问我借,借了又不还,你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