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芙之前跟在叶氏的身边,虽然偶尔也落笔,陪她画一些花鸟之类的,但在短时间内独立完成这么一幅多个人物的作品,还是头一次。
所以,她耗费了大量心神。
有时候吃着吃着饭,忽然想到什么,姜芙就马上丢了筷子,重新扑到画前。
等再想起来,饭菜早都冷了,就随便对付两口。
而晨耕说到做到,包揽了小院里全部的活计。
只是他年纪小,又有一点粗心,接连把林越的衣服给搓烂了两件。
姜芙听说了,觉得这样下去也不像样子。
于是,她抽空找到林越:“林公子,咱们不如再添个粗使婆子,像浆洗打扫之类的,都可以让她做。你白天去府学,身边不能离人,晨耕还小,再这么两头跑,恐怕他也吃不消。”
晨耕惭愧地低下了头。
林越看看他,对姜芙点头:“好,我去找人。”
“伯府后面的巷子里,有个脸上带疤的妇人,年轻的时候也在伯府里做事,后来嫁给马厩的刘二狗。听说世子做主,允她和刘二狗和离,林公子不妨去打听一下,将她雇来。”
姜芙还记得那个叫春杏的妇人。
或许,因为对方也坚决不肯做小的行为,深深地烙印在她的心中,令她久久难以忘怀。
林越并不多问姜芙为何认识这样一个妇人,他答应她,只要这个妇人愿意,就让她过来做事。
姜芙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的怕林越好奇自己和春杏的关系。
林越的效率很高,隔天他下学之后就去了后巷,找到春杏。
翌日一早,春杏便出现在了小院,身上背着包袱。
姜芙打量着她,心中暗暗惊奇。
如今的春杏倒是和之前大相径庭,虽然依旧瘦弱得风一吹好像就能倒下似的,脸上的疤痕也依旧狰狞可怖,但整个人站在那里,透着一股坚韧。
看来,没了刘二狗那种渣男的折磨,她果然可以好好生活。
“以后我叫你春姑姑吧。”
姜芙上前,拉过春杏的手,柔和地说道。
这一拉,发现她的手指上全是裂口,粗糙得如同七八十岁的老妪,那是常年给人浆洗衣服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