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互相客套了两句,事情便这样定下来了。

    说起来的话,肯定是他们要赚的,谭秀娜一个姑娘家,一个月能吃多少粮食?分的口粮肯定吃不完,到时候也就是便宜他们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国强和李国富的目光,便忍不住落到了谭秀娜身上,谭秀娜自然也感觉到了,不过并未多想,只觉得他们是好奇。

    晚上是小米粥,玉米面窝头,还有咸菜疙瘩。她吃的很不习惯,但还是在努力适应。

    来之前她可是下了决心的,一定要在农村干出一番事业,尽情挥洒自己的汗水。

    吃完饭,谭秀娜还十分有礼貌的要帮着洗碗,容云有些不好意思,一直推脱说不用了。

    “我洗就行,你早点歇着吧。”

    “没事,我平常在家也洗碗的。”

    谭秀娜一边笑着,一边在一旁帮忙。

    “容云姐,你长得可真好看。”

    姜容云的确长的好看,有些好看,即便是日子挫磨,也遮盖不住的。

    “有吗?”

    “有,真漂亮。”

    容云有些不好意思,害羞的笑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李国强躺在炕上,满脑子却都是谭秀娜的身影,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知识女性,这让他觉得很新奇,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

    而姜容云,内心也有触动,她觉得谭秀娜身上有很多吸引人的特质,这种特质,是他们身上没有的。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吃了饭,便去仓库领农具干活了。

    除了谭秀娜,一行的还有不少知青,应该是路上交谈过,还算熟识,谭秀娜热情的打着招呼。还没到地里呢,一行人就唱起了红歌,高亢的歌声足够鼓舞人心,本来还有些犯困的村民,此时也清醒了过来。

    李国强待在家里,跟女儿一起切菜喂鸡,他有些心不在焉,之前不用干活,可以在家里待着,他还挺高兴的,现在却是有些羡慕那些可以下地干活的人,跟谭秀娜那样青春靓丽的女知青一起干活,应该也挺有意思的。

    把鸡喂了,他便进屋开始收拾屋子,结果在姜容云枕头底下发现了一块手帕。

    那手帕蓝白相间,他从来没见过,家里穷,有什么东西他心里都有数,这手帕不是他们家的东西。

    他捏着那块手帕,越看越觉得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脑海中猛的闪过一些画面,他突然就想起来了,他在宋建璋家里的晾衣绳上见过这种手帕,至于为什么印象深刻,主要是这年头大家都穷,一般人不会买这种没用的东西,而且一个大老爷们,用手帕干什么,当时候他还嘀咕了几句,说着宋建璋看着挺糙的,没想到跟个娘们似的。

    所以,这手帕怎么会在自己媳妇手里。

    想到姜容云最近天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对他不冷不热,宋建璋就一阵胸闷气短,自己有阵子不能行事了,说不定这贱人早就受不了,想出去偷腥,女人就是犯贱,离了男人那玩意就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