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通天教主不想谈,元明也将自己原本的打算给保留焉为,其实元明想借机提醒通天教主,借着封神的机会将天庭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天庭在手就算人族之争失利,那他也不惧太上老君与元始天尊。
可惜的是通天教主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多言,元明自然也就不会再提,毕竟他与通天教主还没有到不分彼此的情况,而且对于天庭元明也有着自己的打算。
元明与准提大战一场,然后又上娲皇宫,紧接着又去见通天教主,他如此的忙碌,让三界众人都大感意外,在众人看来这此大劫与元明的关系不大,他们不明白元明这样的人为何会做出如此不智之举。
对于元明的举动最为惊讶的则要是天庭之上的玉皇大帝与王母娘娘,他们此时都害怕因为元明的搅局会让自己的计划失败,毕竟这一次可是他们好不容易从鸿钧道祖那里求来的机会,要是被元明给破坏了那他们可就赔大了。
玉皇大帝与王母娘娘有心想要请元明上天一叙,可是又怕元明不同意,只能先放下此事,静观其变,毕竟眼下大局还没有完全拉开他们用不着太急。
与通天教主相商之后,元明则返回了朝歌,得到了通天教主的支持之后,元明则没有了后顾之忧,开始准备针对女娲娘娘的出手。
虽然说现在纣王并没有因为准提的惑心术而失去自我,可是接下来女娲娘娘必会安排那妖狐前来迷惑纣王坏大商的江山社稷,对于此事元明不会坐视不理,自然想借此机会引对方入局,开杀戒。
别看女娲娘娘与太上老君、元始天尊达成了协议,可时元明不认为女娲娘娘真得会放弃人族的利益,按照元明的推测女娲娘娘想要插手人族只能从外部着手,元明便要先一步堵住这条路。
妖狐苏妲己入朝则是借逸之事而成功接近纣王,然后迷惑了纣王,逸也就成了封神一战的关键,对于逸这件事情,比干这些商臣是不会有什么用处,就是燧人氏也没有用,毕竟现在他要坐镇朝歌。
西岐是封神之战阐教的根基所在,虽然元明有心推倒西岐,但狼让他没有这么做,先不说道义上只要西岐没有举起反叛之旗那么商军便没有理由攻击,其次就算出兵也是作用不大,阐教是不会看着西岐被灭,而且天道也不会允许。
最重要的是封神之战元明并不是主角,主角是截教,元明不能抢了截教的风壮举,先前与准提一战已经完成了他的意图,接下来应该是阐、截两教的时间,他只能先在暗中行事,只有如此方才能够得到自己所城要的利益。
虽然说女娲娘娘不愿意受太上老君的压迫,可是最终她还是妥协了挥起招妖幡将那隐身于轩辕坟中的三妖召上娲皇宫,开始引动大劫。
因为元明的出现,女娲娘娘在此事上可是十分小心,毕竟她不想给元明留下把柄,更不想为妖族招灾,以三妖的修为要瞒过凡人是轻而易举,可是现在女娲娘娘则需要她能够瞒过所有人,于是为这三妖加持了自己造人的一点功德之气,还有一滴圣人之血,以此来掩饰了三妖的妖气,如此以来那怕是准圣也难以发现三妖的身份。
女娲娘娘的手段虽然高强,但奈何她并不知道元明有先知先觉的勇,就算她做得再好再完美,都无法瞒过元明的眼睛,这一场交量注定是不公平的。
随着女娲娘娘的出手,这封神大局则拉开,朝歌之中有燧人氏亲自坐镇,就算是圣人再想从朝歌挑起事端也是很难,毕竟燧人我这人族在此,再挑衅那就是要触及人族的底线,只怕火云洞中的人皇也坐不住了,面对如此铜墙铁壁的守势让太上老君与元始天尊有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受女娲娘娘之命轩辕坟三妖入世,一切都如元明所想的那样,逸是她们的首选之地,苏家之女与西伯候之子有婚约,但是为了天下,西伯候选择的是天下,自然便要牺牲苏家之女。
妖狐入逸,元明则立即有所察觉,如果换成是一般的准圣都无法察觉不到三妖身上被功德与圣人之血所掩盖的妖气,但是元明修行的是杀戮之道,妖狐身上有着明显的杀机,自然让元明有所察觉。
虽然发现了三妖,可是元明没有急于行动,上一次与准提之事让他有所警惕,不敢再有所大意,这一次他可是要小心行事。
三妖一动,元明便知道女娲娘娘与太上老君、元始天尊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牺牲逸百姓的安危,并且要让妖狐占据苏妲己的身体,做为人族圣母女娲娘娘此举可是犯下了大错,虽然说苏妲己只是一凡人,可是她也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这可是触及了人族的底线。
女娲娘娘能够为了妖族而牺牲人族的利益,元明也不是老好人一个,自然也不会为此事而暴露自己的行踪,当然他也不会见死不救,自然不会让苏妲己这样一个小女子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暗中则施法无声无息地将苏妲己的灵魂拿走,对于他这样一个准圣而言,想要做到这一点则是十分轻松,那妖狐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就这样逸的事情在女娲娘娘与阐教还有西伯候的安排之下完美地进行着,将那妖狐给送到了朝歌之中。
元明自认为手段很好,可是他还是小看了准提圣人,明面上看准提圣人已经暴露了,可是实际上事情却并非如此,准提早就在纣王身边安插好了钉子,他真正的手段不是自己出手,他的惑心术用在的也不纣王的身上,而是两个小卒子身上。
费仲、尤浑便是准提圣人的杀手锏,也是他的最后底牌,可惜的是元明并没有注意到这两人,所以他自认为纣王只要没有被准提迷惑所以事情并不大,可是他错了,在这两个无耻小人的诱惑之下纣王自然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