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
确实是正确的。
尼玛……
尼玛……
尼玛……
郑秋冬连续对自己说了三个尼玛。
特么还真不差写小说!
《诛仙》这本畅销的火书,还真麻痹是楚青写的!
小伙子,你特么是不是要上天?
郑秋冬华华丽丽的呆滞了。
有些情绪,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恩,以前郑秋冬不懂,可是现在郑秋冬懂了。
自己,终归还是太年轻了。
他觉得自己认知的世界观都特么被颠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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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完版权后,楚青呆在京城一时间不知道该干啥了。
京城很大,很繁华,但空气真心非常差,而且抬头竟然还看不到蓝天。
楚青有时候很佩服住在京城的这些大老爷们,觉得他们的身体肯定是非常的与众不同。
废话,能够在充满雾霾的世界里活下去,这难道不算与众不同吗?
恩,还是自己老家空气好,而且老家踏实。
站在京城的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匆匆忙忙的人,楚青又觉得京城的生活节奏太快了。
人与人之间似乎都存在着一种不可描述的距离与隔膜。
不像自己老家一样,都是慢节奏,而且乡里邻里都是客客气气熟络得很。
接下来我要去做什么呢?
“要不,去洗个脚放松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