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休怒!”
矮胖男人四十来岁,隔着宽松的下裳,依然能看出他的罗圈腿。
他笑起来两眼眯眯好似弯月,说雅言的时候带着浓重的燕国口音,却不似燕人那般,总是大嗓门,还说得飞快,他说话声音很温和,语速也不快,好像时刻都在努力,想把每个字的读音都说得更精准一些,让人见了,就觉可爱可亲。
就是浑身都带着股羊骚味儿,又不知用了什么香料,怪异的味道混在一起,大夏天穿得少,体味儿本就浓重,靠得近了些,很是不好闻。
不过一方一俗,燕人习惯如此,燕使如此郑重的打扮,说明很是看重这次会面,实在没什么好纠结的。
任袖心中不喜,面上却是不显,足以见得她个人修养还是很不错的。
“鄙人奉我大燕国大王之命,日夜兼程赶来凤凰台密见娘娘,自不可能只做对自家有利的事情,娘娘英明,以某之浅陋,自是不敢动欺瞒娘娘的心思,娘娘您说,是也不是?”
见他再次作揖,比拜见一国国君还要恭谨,任袖神色缓和:“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待鄙人将话说完,若娘娘以为没有道理,或者依然觉得只是对我大燕有利,而对楚国无益,娘娘大可取了某项上人头!”
其实在任袖答应见他的时候,燕使就知道这趟差事已经成了一半。
见任袖拿着书卷,一副不是很关心他说什么的样子,结果耳朵却竖得老高,燕使笑得更谦卑了,真的让人生不起一丝儿恶感。
“那倒不必,两国相交,不斩来使,虽说你不是光明正大的来,本宫也不至于心眼儿那么小,连他国使者的话都不敢听完,你且说吧!本宫今日得闲,权当打发时间。”
任袖放下手中书册,端庄秀美的脸上,笑意浅浅,满是她与生俱来的那种矜持的高贵。
叔鱼迎公子回朝的时候,遇燕王带兵挑衅,燕楚两军在大纪野牛原大战一场,燕王轻敌大败而归,楚国正直新王登基之际,叔鱼要送公子白回凤凰台,没工夫追击,就顺手给鲁国送了消息。
叔鱼鸡贼,送消息也不是悄悄的送,而是派了信使快马加鞭直奔鲁国王都,进了曲池,一路跑一路喊,将燕王北逃的事广而告之。
楚国的战马有最先进的马具,信使拼了命的跑,速度自是极快,哪怕燕人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骑术高超,信使还是靠着马具,给鲁国留出了足够多的反应时间。
鲁王知道鲁国的弱小,哪怕父亲被燕王斩了,也没勇气与燕国死磕到底,甚至比起给先王报仇,他更想快些将鲁国的权势握在手中,当个谁也不得罪的诸侯。
可他想要掌控整个国家,就必须得到各大世家的认可,先王被斩于阵前的事,实在太过耻辱,这些世家一致觉得,他若不能给先王报仇,就是不忠不孝之人!
鲁王勉强登位,还是因为先王长期在大纪“出差”,国中事务都是他在处理,他在国中,勉强还是有些威望。
为了权势,哪怕知道这是叔鱼故意的,他还是只能调兵遣将,前去狙击燕王。
可惜鲁军实在太菜,哪怕楚国斥候帮忙报信,告知燕王的逃亡路径,鲁国痛打落水狗,还有足够的机会设伏,依然没有成功干死燕王。
事后除了让燕王本就落到泥地里的脸面再遭遇一回践踏,什么好处都没捞到。
不过这对鲁王来讲,也已经够了。
他已经用自己的血勇,来证明了自己的孝,想来王位能够坐得更加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