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四小姐不过看了七八页便停了下来,将手中的书卷合上,随手放到桌面上。
她看着面前的一点烛火,陷入了沉思。
橙色的烛火映照在林四小姐的脸上,包裹着她纤细的身躯,泛出温馨的光晕。
这一天,林不羡并不比云安轻松多少。
林不羡的父亲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世祖,作为唯一的嫡子自幼便没有压力可言,坐拥林家庞大的商业帝国,养成了一副闲云野鹤的性子,自三年前将林家交到林不羡的手上后,林威便轻易不再过问府中事宜,虽然林不羡在做出某种重大决定之前都要谦说一句:待我禀明父亲,再做定夺。但到最后多半都是林不羡自己决定。
就像今日对董大桑说的那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不羡便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将这个跟随了林府三十几年的老掌柜安置了。
这阵子林府积压了很多事务,林不羡看了一天的账本,精神有些不济。
可是她不能睡,还有太多事情要去考虑,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养活了数万人的林府。
董大桑定是要打发了的,不管原因如何,这件事已经触碰到了林不羡的底线,无规矩不成方圆。
至于堂三房那边……
林不羡也打算三日后去拜访一番,想到这里,林四小姐的心中便升起了一股愁绪,自己的那位三从兄,性子乖张,言语轻佻,自己身为一名女子,每每与他相处都会不觉间落了下风,堂伯父又是最宠爱这个儿子的,说不定又要碰上一场软钉子。
林四小姐不由得将目光投到了云安身上,这人睡的很沉,睡颜如孩童一般纯净,可谁能想到呢?就是这样一个人,竟能与七八个男子酣斗一场而不落下风,她和自己一样也是女子呢。
林不羡的眼中划过一丝艳羡,或许在许多人看来,云安的行为粗鄙,性子莽撞,出身又不好,当属厌而远之的行列。
可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是拥有一切的林四小姐,竟会对这样一个人生出羡慕之情。
“若是带上这人同往,以她的性子说不定可以牵制一下三从兄。”
该带上她一起么?林四小姐不由得在心中问自己。
……
林不羡又想到了云安的那把家传宝剑,如果董大桑所言不虚,按照三从兄的个性,那把剑应该已经到了宁王的手上。
若真的到了宁王那儿,林不羡的心里很清楚,是不可能要回来的。
她曾见过那把剑一次,如此神兵利器宁王绝无可能拱手让人,可林不羡还是想试一试,甚至已经将府库中的旷世奇珍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想找找有没有哪一样能抵得了那把剑的价值……
民不与官斗,商贾之流更不应该与皇族讨价还价,放在平常……林四小姐一定不会起这个主意。
只因为……她见过云安落魄时的样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怀中抱着一个粗布包,里面装的全是铜板。
那,是她用自己的传家宝剑换来的。
如此落魄却只当一两,足见这把剑对她来说有多重要,这背后或许是一个家族振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