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推理,吾生平有三厌:一曰“叙述性诡计”,二曰“炫学”,三曰“翻译腔”。每见一文中其一二,十有八九掩面而去。若是闪避不及,通常就要骂人了。

    有一日我忽然想,“叙述性诡计”,咱也不是没看过杰作;我也有一位朋友,可以把从欧美到日本的故事都写得令人身临其境。所以,也许它们本身没有原罪?

    于是我又想,如果我能把这讨人厌的几样东西糅合在一起写一篇大满贯,而成品居然没那么讨厌的话,也许可以证明不是这些要素的问题,有助于治疗我的武断。

    伴随着这种简单的想法,这篇文章诞生了。

    “叙述性诡计”嘛,我想让它有些意义、有些深度、有些作用,至少给凶手一个结界加护。毕竟,只要你看不透叙诡,你就绝不会认为福尔摩斯先生“亲爱的朋友”是凶手。

    事实上,自从我在心理学课上发现行为主义华生大师本名“约翰”而他的第一任妻子叫“玛丽”时,我就觉得如果我不拿它玩个叙诡,我就不配当个推理作者!

    说起来,心理学界有不少名人跟推理人物撞名,比如也有叫“福尔摩斯”的,但翻译为“霍莫斯”;还有文中提到的“阿德勒”,同样的拼写在里就是“艾德勒”。经典群众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出场于《四签名》、华生的第一任妻子名为“梅丽·摩斯坦”,我一直觉得“梅丽”这名字好美!直到看了《神探夏洛克》我才知道,原来就是最俗的那个Mary,就是《寂静岭II》留给我心理阴影的那个Mary。还有,同样是Watson,心理学和推理都叫“华生”,但演员就叫爱玛·沃森,或者爱玛·沃特森。巧合的是,心理学华生大师的母亲也叫Emma。她俩明明同名同姓,但只看译名的中国人不会知道。你们这群人胡乱翻译,真让我这强迫症为难。

    另外,心理学名人里,也有不少和“复仇者联盟”、“X战警”、《星际迷航》重名的现象,喜欢在叙诡上做文章的可以发掘一下这个宝库。

    “炫学”嘛,我想炫一点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把大家可能不知道的知识用自己的话语讲出来,内容要超越百度百科的范畴,至少炫到维基,是吧?

    “翻译腔”呢,我也希望它能在折磨读者之外也多少派些用场,比如有助于进一步冒充福尔摩斯同人。但是,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翻译腔是真难写呀,写得我一口老血!

    我觉得,那些经常写翻译腔的作者,并非故意为之,而是TA们看了太多同样风格的舶来作品,所以模仿习得的翻译腔变成了TA们的主流语言习惯,书写的时候作者本人并不痛苦。而像我这种几乎没有受到类似影响、就硬着头皮要写的,就很难受。为了追求特定的腔调,我最常用的“现代文词库”和“半古文词库”都必须完全封印,就算首先想到的是其中的词汇,也必须替换成更合适的,比写唐朝背景还肝。我自认遣词造句还算有些魅力,有时候我在文中不管三七二十一跳出剧情开始胡侃,就是因为我自信我胡侃大伙儿也爱看。而现在等于屏蔽了一个大优点,就相当于武侠里自缚一手与人相斗——这突如其来的主角感是怎么回事?

    而且,翻译腔的核心,除了特定的词语和短句,还有那种多重限定加嵌套的表达方式——尽管那可能是翻译不佳的结果,但习惯就是自然。所以,我这个英语渣渣费尽心力用中文倒腾各种从句,而推理的线索铺陈和引导暗示,本来就拐弯抹角的,两相叠加,成品就愈发九转十八弯,我自己看着都拧脖子。

    也许是因为创作过程太艰难,我写推理段写到一半就扔下了。说起来,我的很多坑都坑在推理段,不知道为什么。硬要分析原因的话,大约是之前对文章质量还有个“绝地翻盘”的幻想,而写到推理时就知道“完了,这文就这样了,救不回来了”。本来,已经扔在电脑角落一年多的本文,也会成为诸多坑的一员。转机出现在今年年初,“花城三剑客”举办了星火奖。

    这里头还有个前情提要——跟我交流较多的一位年轻作者,一直构思不绝、笔耕不辍,完了稿就发在群里,让我们这一帮老鸟无须顾虑,尽管吐槽。他这种创作热情和“敢于直面惨淡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献血”的受虐精神,让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由此受到极大的鼓舞。一起吐槽的苏簌对他经受的狂轰滥炸表示了羡慕,大意是“有这么多人认真看你的文,并给出真诚的意见,真好!我们这些混了有些年头的人,彼此顾着情面,已经基本听不到实话了……”

    这些事情几厢一凑合,就变成了一个契机——朋友举办的比赛,写一篇文去支持会比较好吧?而且,披马甲的话,还能顺便收获一波久违的真实评价,岂不两全其美?只是以我的写作速度,新构思一篇的话,只怕未必来得及交稿。再说,就算不用我惯常的侦探角色,我的文笔可能也辨识度太高,曾有读者因为喜欢我的就认出了我写的评论。设了一个局结果还没瞒过,作为推理人很伤自尊啊!对了,我是不是有个坑,还差一点完稿来着?这篇的文字毫无个人特色,绝对看不出是我写的!完美!

    于是,本文被翻出来,写好结尾,并在文档上做了一番反侦查之后,交稿了。是第一个交稿,第一个入围的呢。这个成就之于我,弥足珍贵,就像总要拖到最后一天突击赶工的假期作业居然在暑假结束前十天就做完了,简直创造了历史。

    然后,我就暗搓搓地关注着这个比赛,提心吊胆地看自己有没有暴露。中途发现一个问题:第一篇——也就是我的作品——的入围通告,举办人之一张小猫在微博转发了,后面再入围的,不知是忙忘了还是怎么的,就没有再转。这就不公平了嘛。所以,我开始转,第二篇之后的每一篇都转,有事没事就去发布比赛入围信息的公众号底下蹲着,比上班还累……

    再然后,我发现我好像误会了比赛的赛程。本以为到9月底主办方就会告诉我“复赛没有你的事了”,我正好把这篇文发公众号,皆大欢喜。结果不是这样。年初完的稿,做了这么长时间保密工作,有如衣锦夜行,事到如今还要再拖延,就很不开心。同时我也发现这个比赛超出了我的预想,搞得过于正规,干脆自揭身份退赛了。在最后猜马甲的环节中,被臆测为吊车尾交稿的,严重伤害了我的朴素情感。

    在这半年多的隐瞒期中,看过这篇文且知道作者是我的,只有我男友和我小妹。小妹是我的特邀评审员,因为我完稿之后回想起来,感觉方向有点跑偏——我先整了个叙述性诡计,最后曝光的时候,真相是一段炫学?好像不太对劲。这读者要是猜不出来,恐怕并非迷惑于我的手法,而是知识结构恰好与我不重合。这就没意思了。但话说回来,能最大程度享受本文、最客观公正评价本文的,必须是推理迷+中度福尔摩斯迷+心理学了解程度皮毛以上。这人我上哪儿找去啊?不过,幸好有小妹——她是个推理作者,家有一堆福尔摩斯周边,为了资格证正经学过心理学。没有比她再合适的了!赶紧把文给她发过去,等她看完跟她说:“蒙别人不算本事,要是能蒙过你,我心里就踏实了。”当然,给她看唯一的问题就是,她对我的感情可能导致她严重高估这篇文章。

    所以,读到这里的各位朋友,如果您不具备上述技能,只要您在过程中感觉“华生是凶手”或者“这个华生不像跟着福尔摩斯混的那个”,哪怕只是产生了模糊的违和感,都算您猜出来了!

    文中还有一些我非常自得其乐的地方,怕大家没看出来,再多说两句:

    题目《TheAdventureofDoctorWatson》,脱胎自柯南·道尔原著《TheAdventureofSherloes》。所以,按照直译,咱们看的那套书不该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应该叫《福尔摩斯历险记》——突然童书……

    章节题目《TheSecretDiaryofDoctorWatson》,《华生医生的秘密日记》,是美国作者写的福尔摩斯同人,蛮知名的一部。连我都听说过,可见知名。

    之所以题目都写成英文,是因为要用“Doctor”玩叙诡,写中文就漏了。另外,中国人把“心理咨询师”叫做“心理医生”,硬要蹭“医生”俩字也不是不行。但英文里却是完全不沾边的两个词,我觉得还是保持一点操守,不要在语种间左右横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