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捡没动,只探着脖子往前嗅嗅,闻出皮革味、血腥味,还有……火药味。是枪粉的味道,以前闻过。

    “让你进来呢,听不见啊!”樊宇有点急。战乱末日没有法律,那些住进钢铁城市的哨兵和向导才会遵守规定,流民的法则就是活着。

    宋捡才不进呢,掉过头就跑。脚底下有石头硌脚,不知道哪里来的绳子一绊,宋捡又摔了。这一次摔得惨,磕得人直发懵,脑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捡是下巴直接着地,混着土,实实在在摔了个大跟头。两只细长的脚划满伤口。

    脖子后面立刻热了,是鼻子喷出来的热气敷在上面,宋捡将身体蜷起,眼前一个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着一头过了肩胛骨的乱头发,在宋捡的脖子上闻。闻完了还不够,稍稍一用力,将宋捡翻了个面,闻他磕破了的下巴。

    “滚!”樊宇对狼崽子没好感,养不熟的东西。可是他确确实实有用,带着一群狼,总能捉到猎物。

    肉类、毛皮、骨头,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养不熟,樊宇也会分给狼崽子几口饭吃,让他学习怎么当人。

    力气大,身高腿也长,一脚把狼崽子踹出几米,樊宇弯腰抓起宋捡的小细腿,往自己的帐篷拖。

    宋捡只能看出一个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惧。身边不断滑过草皮和石头,他抓紧最后的机会,抓住了一块尖锐的。

    要是真没办法了,就拿石头砸死樊宇。手心里出了汗,宋捡紧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后希望。

    地面腾起一小片纱雾,流民营地帐篷扎堆,棚顶由皮毛或布料拼接而成。有人在做饭,有人做点手工,有人抱着膀子无事可干,消耗着生命。

    狂风暴就要来了,马上要迁徙。就算不被饿死,狂风暴里还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还有一种被叫作追风者的虫群,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

    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人管,也没人敢管,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谁还管樊宇做什么。

    可男孩扑了上去。像动物一样,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他扑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只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来,剧痛袭来,让他的喊叫声冲破了营地的范围。狼崽子果真是动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尽管只有8岁多,正处于人类换牙的阶段,可细小的密齿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于是樊宇放开了宋捡,和狼崽子滚在了一起,一拳将他的小脸打偏,这一口才松下来。

    虎口上,一个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妈的……妈的……我毙了你!”樊宇甩着满手的血,拿出腰包里的枪。男孩四肢爬行着跑开,比人用两只脚跑得还快。脸被打肿了,左腮帮子上一个大鼓包,他一边逃跑,一边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准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冲他这边过来。但手伤实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须要毙了这他妈狼崽子。

    “樊宇!”张牧及时赶到,一把压下了樊宇的枪口,“你干什么?”

    “我毙了他!”樊宇瞪着一只血红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