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他,”芙洛拉捧住萝丝的脸蛋,一字一句地说道,“萝丝,你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你是带着我们的期盼降生的,记住这一点就够了。”
“那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呢?”
“这是因为你的爸爸去做了一件很危险的工作,”芙洛拉轻抚萝丝的头顶,“那也会给你带来危险,所以妈妈把你带走了。”
这其中复杂又直接的关系已经足以让一个孩童含混不清,所以萝丝在晕乎乎的状态下,就这样被芙洛拉哄睡过去。
“爸爸……妈妈……”听着孩子在睡梦中轻轻的呼唤,芙洛拉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要问她后悔吗?答案却是不。
后悔是对自己的选择不够负责的表现,而芙洛拉一旦决定了要做什么,就会一往无前。
也是这样的性格,她才会答应了金布利的求婚吧。
也许那天的月色太美,又或者晚餐的红酒太过醉人,当芙洛拉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套上了金布利为她准备的戒指。
“芙洛拉小姐,也许你对我匆忙的行动还有所疑虑,”金布利穿着白色的西装,在两人回去的路上单膝下跪,“但你要相信这枚戒指已经在我身旁停留许久,我的深夜因为你而辗转反侧,我的生活已经因为过于那强烈的情感寝食难安,唯有你同意成为我的妻子,才能让我的世界重归完整。”
月色照在银质的戒指上,荡漾起一层浅浅的光,芙洛拉不知道这个男人何时深爱自己至此,以至于让他说出这么多肉麻的话来。
金布利本不是这样的人,他会自豪地谈论自己的炼金术,会用轻松的态度帮她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小麻烦,会浪漫地准备一次烛光晚餐,会时不时给她带来一点小惊喜……但他不会如此轻易地剖开自己的真心,用如此郑重的态度向她求婚。
直到这次晚餐结束,芙洛拉都认为两人只是在城市里相遇的一对普通男女,分别在对方身上挥洒多余的精力,感受体内荷尔蒙失控的刺激。
她不知该怎么表达,像她和金布利这样的人,都是难以交心的类型。金布利把轻浮当做表象,她用漠然武装内心,如果要他们真正相爱,也许至少要生离死别,轰轰烈烈,用足够的外力击破内在的防线,才能紧贴真心。
可是他们现在只是互相抱着有趣的想法,从琐碎普通的日常约会中慢慢走过时间,在某些时候,也许会产生面对异性时的身体冲动,而大脑又擅自将这处理成一种迷醉的快乐。
但是——
但是。
无论芙洛拉如何用理智分析,都无法掩盖她此刻的感觉。
是血液流过肌肤,心脏快速鼓动,脑海内念头在肆意漫游的同时孜孜不倦地朝她传递着同一个消息。
她心动了。
她的本能想要选择这个外表优秀,内在却疯狂肆意的人类,想要与他度过每一分每一秒,他们光是待在一起,就能产生令人放松的化学反应。
但这只是一晌之欢,你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去做,你是阿姆斯特朗家族收养的小女儿……
不,站在这里接受佐尔夫·J·金布利求婚的,是芙洛拉,仅仅是芙洛拉。
她闭上了眼。